原标题:江苏发布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将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
7月27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对众多家长关心的中小学生减负、幼儿园“入园难”及“小学化”倾向、义务教育择校、中高考招考改革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江苏将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教育供给的单一粗放、教育运行的内向与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社会参与教育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逐步化解,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
记者注意到,改革考试招生制度,被明确列入此次江苏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之中。具体来看,江苏严格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中考制度改革,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新一轮高考方案,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动教学、考试、招生一体化改革,健全科学育人、科学评价、科学选才的体制机制。完善职业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制度。推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
学前教育方面,建立学前教育均衡普惠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集体办幼儿园体制机制,逐步实行县级政府属地化管理。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学前教育资源预警制度,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探索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持续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规范设置管理必要的照护点。
意见提出,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建设。健全与常住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中小学布局建设机制,严格规划刚性实施,确保充足的学位供给。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有空余学额时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多措并举破解择校问题,着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化,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严查与学校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行为。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监测,构建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计划、初中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开展农村中小学小班化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