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樱花 » 广西 » 柳州 » 正文

乌鲁木齐建邺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8月初进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4  浏览次数:106
核心提示: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昨天从建邺区教育局获悉,该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登记将于8月2日、3日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昨天从建邺区教育局获悉,该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登记将于8月2日、3日进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乌鲁木齐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暂住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就读,应在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18年5月31日止),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五证”材料,到指定的登记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小学入学:在建邺区居住的外省市户籍满六周岁符合上述条件适龄儿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小升初入学:在建邺区居住的、在建邺区小学就读的、外省市户籍的,且尚未取得学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018年8月2日、3日(周四、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00- 5:00

    小学入学登记地点:生态科技岛小学(乌鲁木齐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红星街82号)地铁10号线江心洲站出,转486路公交车生态科技岛小学站下。

    小升初入学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江心洲中学(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永定村红庄82号)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建邺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至2018年5月31日止);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至2018年5月31日止,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小学入学: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证明;

    小升初入学:小学五、六年级《我的成长脚印》和小学学籍卡。

    爱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晨报记者 刘颖

 
 
[ 樱花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樱花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