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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大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 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3  浏览次数:74
核心提示:原标题:最高检:加大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 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原标题:最高检:加大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 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案件涉及操纵证券市场,集资诈骗,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等突出犯罪。

  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的基本案情是: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朱炜明在担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期间,先后多次在其受邀担任成都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之前,使用实际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事先买入多支股票,并于当日或次日在上述电视节目中,对其先期买入的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在电视台首播后一至二个交易日内抛售相关股票,人为地影响前述股票的交易量与交易价格,获取利益。经查,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2017年7月该案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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