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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物流企业存安全隐患被罚8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7  浏览次数:89
核心提示: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易东)7月5日上午,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联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前往深圳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易东)7月5日上午,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联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前往深圳市兴晨物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宏业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这两家物流企业没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分别给予这两家企业3万元和5万元的罚款。

    检查中发现,兴晨物流公司主要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未见GPS管理人员任命书,事故上报制度不完善,未开展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未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未见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检查等安全台账,车辆技术档案不齐全,未见车辆检测和维护记录的问题。

    宏业达投资公司主要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未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未建立安全管理架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规范,未开展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未见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检查等安全台账的问题。

    市港航货运局根据上述两家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下一步,市港航货运局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检查过程中市港航货运局现场向企业发放了《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文件,并宣贯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对兴晨物流公司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对宏业达投资公司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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