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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诉讼第一案”宣判中铁哈局应取消列车吸烟区拆除烟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5  浏览次数:91
核心提示:    宣判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李晗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李晗)去年,河北19
    宣判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李晗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李晗)去年,河北19岁女生因乘坐K1301次列车时闻到刺鼻烟味起诉哈尔滨市铁路局一事,引发了舆论强烈关注,此案被誉为“无烟诉讼第一案”。今天下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宣判,判决被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取消K1301次列车的吸烟区标识及烟具。    中铁哈局公司违反了铁路运输旅客合同的从义务,应予纠正。判令该局30日内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可采取遮挡、封堵及封条等措施执行判决。    2016年8月,刚高中毕业准备进入大学学习的李晶(化名),第一次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晶的叔叔李恩泽是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也是一名控烟志愿者,在和李晶一起经历了“无烟投诉”被北京市卫计委、天津市卫计委、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铁路局之间踢皮球后,甚至最后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拒绝答复,李恩泽和李晶最终将运营K1301次列车的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    李晶代理律师钟兰安在判决后,接受包括中国青年网在内的媒体采访时表示,判决结果基本满足了诉求,他感到非常激动。他认为社会发展是渐进的,这一判决将推动实现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    中铁哈局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宣判后表示,将把判决结果告知该公司后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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