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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强化造成“环境性疾病”的企业赔偿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72
核心提示: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政府将对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环境性疾病”的企业负责人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强化赔偿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政府将对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环境性疾病”的企业负责人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强化赔偿责任。    韩国环境部6月11日表示,6月12日公布《环境健康法(修正案)》,并于1年后正式施行。修正案主要涉及引进“环境性疾病”的惩戒赔偿制度等内容。该法修改后,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环境性疾病”的企业负责人将需要赔偿被害人最高3倍的损失,赔偿金额根据对环境的有害性以及责任人是否出于故意、是否认识到损害发生及是否试图减少损害等因素酌情处理。    韩联社介绍称,“环境性疾病”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及过敏、水污染引发的疾病、加湿器杀菌剂引发的肺病等环境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    韩国环境部环境保健政策官夏美娜(音)表示,此次修订将损害赔偿范围扩大至因环境引起的健康问题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还表示,此举也能有效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实习编译:亓凤娇 审稿: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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