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樱花 » 广东 » 深圳 » 正文

误向他人转账16万余元 法院协助追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78
核心提示:    手机转账已经成为时下最常用的转账方式之一,但是一不小心输错账号转错了怎么办,还能追回吗?记者从香洲区
    手机转账已经成为时下最常用的转账方式之一,但是一不小心输错账号转错了怎么办,还能追回吗?记者从香洲区法院获悉,该院处理了一起此类案件。珠海的张女士因使用手机银行向生意伙伴误转了16万余元,但对方却一直不予返还。记者获悉,香洲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受益人梁先生终于同意全部返还张女士误转的款项166674 .70元及相应利息。无独有偶,珠海还有一名男子误转账1万元,最终也通过起诉追回。    转账误转给生意伙伴    张女士因与梁先生曾有生意往来而在自己手机银行存有梁先生的银行账号。2016年1月12日,她用手机银行转账给朋友时因疏忽大意,误向梁先生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了人民币166674 .70元。事后,张女士立即要求梁先生返还该笔款项,梁先生一开始答应返还,但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返还。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向香洲法院起诉,请求梁先生立 即 返 还 不 当 得 利 款 人 民 币166674.70元及利息。    经香洲法院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梁先生同意向张女士返还不当得利的本金166674 .7元及利息;若梁先生不按时付清全款,张女士有权就全部未还本息申请一次性全部强制执行。    法院协助追回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类似的案件还发生过不止一起。2017年5月4日,在香洲工作的小刘收到哥哥的电话,说老家有事急需一笔资金。挂了电话之后,小刘便拿了一张银行卡,匆匆忙忙地走到公司附近的一家商场,找到一台A T M机打算转账1万元到嫂子的账户上。由于老家有事,小刘心里着急,输入账号时就误将嫂子账户号码中的四位“5073”输成了“0573”。    在A T M机要求重复输入账号的时候,他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当A T M屏幕上显示核对信息时,显示了转入方账号户名为赵某某,小刘一看,是嫂子姓氏没错,便没有再仔细核对账号数字,就把1万元转了出去。过了好几天,哥哥又打电话催小刘赶紧打钱,去查询了一下才发现,是自己把转入账号输错了,这笔钱转入了一个户陌生人账户上。    记者获悉,在朋友提醒下,小刘才知道可以到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这1万元。受理案件后,根据小刘的申请,法院向该A T M的所有人某银行调取了视频监控、转账凭条、账号客户信息等相关证据。    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转账的1万元有合法根据,且该占有造成了小刘的损失,故小刘请求对方返还该1万元合法、有理,故判决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被转错钱拒不还将被追责    法官表示,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即一方获得利益,他方遭受损失,获得利益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通常情况下,原告需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大家,使用ATM等自助终端进行存、取款等操作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以免发生误存、误转。如果发生失误,也要及时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应的,如果自己账号中多出不明来源的款项,也不要以为是飞来横财,你可能只是成为了不当得利的受益者。这种情况下,拒不返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诉讼中“无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由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人承担,即受损失的人应当举证证明受益人存在“不当得利”的事实,其诉讼请求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此外,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交易时,务必要认真核对清楚收款方的姓名、身份、账户信息,避免一时手快发生类似误转账的乌龙事件,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樱花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樱花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