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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日游也须签合同防范强制消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2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    □新华社记者关桂峰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北京旅游消费体验式调查结果,隐性

    □新华社记者关桂峰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北京旅游消费体验式调查结果,隐性强制消费仍是旅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线旅游网站服务信息透明度和一致性有待提升。

    自2016年起,北京市消协连续三年开展北京旅游消费市场体验式调查。本次调查包括北京一日游、北京周边自驾游、异地全程体验以及退团体验,共计50个线路,体验线路基本覆盖北京及周边主要的4A级以上旅游景区。

    北京市消协秘书长杨晓军说,旅游消费整体服务水平相比去年有所提升。今年调查新增了在线旅游平台的“企业资质展示”情况,调查发现,有的在线旅游网站没有公示企业资质信息,这对于消费者和平台自身都存在隐患。对消费者而言,重要的消费信息没有得到有效提供;对在线旅游平台而言,未公开企业资质信息的行为,而导致消费者只能基于对平台信任来选择旅游产品,这就进一步增大了平台自身要承担审核责任。

    令消费者不满的强制消费问题依旧突出。在北京一日游的20个体验线路中,有11个存在强制消费现象,多为合同中未明示但影响行程的隐性强制消费。比如有的导游推出了强制自费项目“大龙舟”,每人收费100元,并称不交这个钱行程无法继续进行;有的导游多次引导游客购物,全天参观景区时间共计仅2.5小时,而带游客购物的时间就达1.5小时。

    “旅行社在合同及导游管理方面仍需要加强。”杨晓军说,根据《北京市旅游条例》规定,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一日游包价旅游合同。但在本次调查中,北京一日游合同签约率仅为65%。此外,部分导游存在旅游中途自行离团、随意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只是发门票或引领进门,未进行景点讲解等问题。

    对此,北京市消协建议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在线旅游平台应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平台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资质展示,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游客在出游前要了解旅游线路信息,警惕低价团、甚至零团费线路。

    对于消费者,消协提醒要理性文明消费,强化维权意识。旅行社所推广宣传的实际上是一种旅游产品,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产品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建立合理的旅游期望,对于低价团、甚至零团费线路要警惕,养成理性消费习惯。在旅游过程中,则需要注意风俗禁忌,文明出游。

    此外,要有维权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的保护。根据本次体验式调查,旅行社的合同签约率还有待提高,这一现象极可能导致后期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游客维权就非常困难。因此,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在旅游出行前务必签订合同,注意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内容,保存相关证据,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利益。

    消费者在旅游活动中出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情况下,应及时向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切实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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