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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分竟以180元买卖成交 驾驶员被罚“黄牛”被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118
核心提示:原标题:每分竟以180元买卖成交 驾驶员被罚“黄牛”被拘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员不可代替他人进行驾驶

原标题:每分竟以180元买卖成交 驾驶员被罚“黄牛”被拘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员不可代替他人进行驾驶证扣分。但是,总有驾驶员要铤而走险。近日,市民韩先生就因“买分”被警方处以罚款,而“卖分”的“黄牛”也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前天下午,市民韩先生前往浦东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受理点接受处罚。在受理点附近的停车场,一位“黄牛”主动迎上来,并表示可以帮助韩先生代扣分。最终,双方以180元/分的价格“成交”。而为了掩人耳目,这名“黄牛”将韩先生带到了附近的一家饭店内“交易”。

  接到市民举报后,浦东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着便服赶到现场,并在两人“交易”时,将两人抓获。经查,从事非法买分卖分的“黄牛”姓沈,沈某经常会在附近的停车场招揽“生意”,看见有人停车,就会主动上前介绍“业务”。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目前,韩先生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沈某则已被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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