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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东吴两岸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1  浏览次数:74
核心提示:    □本报记者汪闽燕    东吴大学,历史渊源悠久,走过百年历程。自1901年创办东吴大学堂,辛亥

    □本报记者汪闽燕

    东吴大学,历史渊源悠久,走过百年历程。自1901年创办东吴大学堂,辛亥革命后改名东吴大学后,这所大学的发展见证了两岸变迁史。

    1915年,东吴法学院在成都成立,曾是民国时期的中国顶尖法学院,也是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培育了很多比较法学与国际法方面的人才。

    设在海牙的国际法院,至今共有六位中国籍法官,从1956年的顾维钧到1993年的李浩培,全部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在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期间,来自东吴大学法学院的程家瑞、王冠玺、郑冠宇教授向我们讲述了他们眼中的东吴大学以及两岸法治情怀。

    百年东吴中国情怀

    王冠玺,是一名在大陆生活了18年的台湾同胞。他不仅是东吴大学校友,还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等学校的校友。他本科就读于台湾东吴大学。

    民国时期东吴法学院的学分,为多数美国优秀法学院所承认,王冠玺说,当年有很多东吴法学院毕业的学长们去美国法学院深造,只需要修课一年或一年半,就能取得法律博士(JD)学位。

    1952年,留在大陆的东吴法学院的法律系被归入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会计系被归入成都财经学院。苏州大学则在东吴大学苏州本部的旧址成立,这两所大学的校训都是“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1954年,迁到台湾的东吴大学校友们,以“东吴大学法学院”名义在台复校,东吴成为第一个在台湾复校的大学,到了1969年,东吴正式在台湾复名“东吴大学”。

    1988年,在台湾复校的东吴大学,克服了重重困难与阻力,开两岸法学交流之先河,并成为了两岸法学交流的领航者。回顾这30年以来,王冠玺自豪地说,“我们为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与合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2016年东吴大学暨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百年院庆庆祝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上,大陆近百名专家学者与会,反映了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过去30年中对两岸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所推动的成果,获得了大陆各院校的高度肯定。

    实际上,不只是东吴大学,海峡两岸有许多著名的大学,都有着共同的历史和文化基因,在岁月的洗礼中一脉相承。而此次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上,有来自海峡两岸240多名法学专家和学者参加,更是两岸亲情血浓于水的体现。

    开启法学交流之门

    1987年,海峡两岸打开往来之门,随后两岸法学交流开启了新的篇章。今年是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30周年。

    程家瑞,作为台湾东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的教授,则是亲历并且推动了两岸的法学交流。他在会上表示,来自两岸的法学专家学者为纪念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30周年而齐聚一堂,代表了一个伟大的中华法学大历史的新页,不仅表明了过去两岸法学界的团结与凝聚的向心力,同时也展示了两岸法学界未来共有的民族使命感。

    他回忆了1990年4月,他首次带团来北京参加“世界法律大会”的情景。他说,“我与台北律师公会共组代表团参加在北京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学会所举办的‘世界法律大会’,让我有机会在人民大会堂聆听中央政府政法领导的谈话,深切感受到一股中华民族正在复兴的讯息,使我坚定了信心,唯有全力推动两岸法学全面交流与合作,才能凝聚成为中华民族再度复兴的一股新动力”。

    在这种感悟之下,程家瑞回到台湾后,向时任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说明北京之行的感受与全力推动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与迫切性。章孝慈毫不犹豫地表示亦有同感,并称东吴大学定将全力支持。程家瑞随即拟定了短、中、长期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计划,由其所领导的东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负责推动执行。

    程家瑞还提到了在两岸法学交流中的另一位贡献者,即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他指出,推动两岸交流与合作,需要奉献时间与金钱,还需要牺牲家庭的生活。潘维大与程家瑞在过去几十年来走遍中华大地与知名院校,尤以在2000年以后两岸后续的开拓工作上贡献至大,令人敬佩。

    两岸法学交流提速

    海峡两岸虽自1987年开启往来之门,郑冠宇说,但大陆与台湾法学界正式展开具有规模性的交流,则始于1992年11月23日由台湾东吴大学发起的“第一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

    1991年,台湾东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在章孝慈校长的支持下,开始全力执行两岸法学的短、中、长期的交流与合作计划。1991年初,东吴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大陆政法资料中心”,为两岸法律的比较研究跨出了重要的第一步。随后,经过两年的计划与筹办,东吴大学于1992年在台北召开了“第一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在此次会议上,来自大陆的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校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王家福所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张文显院长、北京大学沈宗灵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曾宪义主任等多位法学界的领军人物参加。在台湾方面,所有台湾地区公私立大学的法学院院长、法律系所负责人以及司法院、法务部、各级法院、律师等实务界代表参加,盛况空前。这是两岸法学界第一次召开的学术与实务交流的重大会议,可谓意义深远,使两岸法学历经40余年的阻绝后,又重新开始走向双向互谅、互助、互信之道路,为两岸法学交流与研究写下历史的新页。

    1993年8月23日至2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台湾东吴大学协办的“第二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此次学术活动是半世纪以来两岸法学界首次在北京开会,大陆方面极为重视。会议于23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主席团由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雷浩谅、司法部长肖扬、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等人组成。台湾东吴大学章孝慈校长和东吴法律学研究所程家瑞所长,则率领了一百多位台湾法学界代表团赴京与会,包括台湾司法实务界代表、台湾各公私立大学法学院领导、著名律师以及司法记者等。自此之后,两岸法学交流得以积极展开。由于两岸文字隔阂甚微,语言沟通上亦无障碍,无形中更加速了交流的进展。

    这两次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奠定了两岸法学界长期交流与合作的基石。

    2000年之后,两岸法学学术交流开始走向各法律学科专业化的合作研究模式。最为典型的代表,一个是两岸公法论坛,另外一个则是两岸的民法年会。在当时的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潘维大院长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院长的共同推动下,2003年11月,“第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理论研讨会”在山东烟台举行,与会专家达到500人。迄今为止,这一个以民法典为主题的两岸民法研讨会,已经连续举办了16届,对大陆民法典的立法有着重要的贡献,并且紧密联系了两岸民法学界与实务界的情感。

    如今,两岸法学界在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司法执法等各领域均开展了交流合作,并且签订了许多合作协议。

    正如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在论坛开幕式上所言,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的30年岁月中,不仅跳越过去漫长岁月中所构筑的鸿沟,在充分了解彼此在法制上长短之余,并建立共同追求中华民族社会群体发展的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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