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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错打162万遭拒还 法院强制执行帮讨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6  浏览次数:84
核心提示:    财务人员“手滑”,162万打错账户    某局:请还钱 某公司:就不    海口

    财务人员“手滑”,162万打错账户

    某局:请还钱 某公司:就不

    海口龙华区法院:不当得利应返还;强制执行帮讨回

    □记者 吴兴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

    本报讯 7月13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强制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龙华区法院将强制执行到位的162万元,给付了申请执行人海南省某市某局。

    2017年9月,某市某局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支付给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款162万元,转入海南某山科技公司的账户。事发后,某市某局多次向海南某山科技公司催讨该笔款项无果。

    2017年12月,某市某局将海南某山科技公司诉至龙华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海南某山科技公司向某市某局返还不当得利162万元。

    判决生效后,海南某山科技公司拒绝履行判决生效的给付义务,某市某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华区法院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海南某山科技公司的存款1638600元(案款、利息和执行费)。龙华区法院随即向中国银行海口南沙路支行送达《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7月13日,执行法官一行早早来到银行的门口等候。银行开门营业后,执行法官一行随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将强制执行到位的162万元,给付了申请执行人某市某局,为国家机关挽回了经济损失,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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