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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偷卖妈妈金吊坠 四天后女孩妈妈找上门索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1  浏览次数:485
核心提示:    偷卖妈妈的金吊坠    四天后女孩妈妈找上门索回    熊孩子接连闯祸 家长

    偷卖妈妈的金吊坠

    四天后女孩妈妈找上门索回

    熊孩子接连闯祸 家长可得看紧点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谢永辉 通讯员 王昌满)7月10日下午,一女士带着10岁的女儿找到柳州市五星商厦一楼的首饰维修部,一开口就说要“拿回”自己的东西。原来,就在几天前,她女儿将她的一个金吊坠“卖”在了这里。

    记者赶到现场时,民警和当事人都已经离开。据了解,经民警现场调解,事情已得到解决。维修部的黄师傅介绍,7月6日下午,有两名10岁模样的女生来到维修部,要卖一个小小的金吊坠。他一看是小孩子,再加上当时正有顾客,就一口回绝了。

    两名女孩被拒后离开,没想到过了一会,又返回来。据附近首饰柜台的营业员介绍,当时,两名女生来到她所在的柜台,也是说要卖金吊坠,被她拒绝后,又返回维修部。

    这一次,两个孩子一直守在维修部,反复恳求黄师傅买下吊坠,并声称她们“没有钱坐车回家”。就这样软磨硬泡了近一个小时,黄心一软,就答应了。他提出要先打电话跟女孩的父母说一下,但孩子说不用了,因为这是妈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考虑到吊坠小,分量轻,涉及金额也不大,他也就没有再坚持。

    黄特地查询了当天的黄金回收价格给孩子看,并当着她们的面称了吊坠的重量,为0.72克,按照当天的回收价(260元/克),他付了180元钱给孩子。为了以防万一,他还专门在本子上作了登记,让小孩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事后,他也担心小孩家长可能会找来,于是单独将吊坠包起来,妥善保管。

    果然,7月10日下午2时许,女孩的妈妈就找上门来了。女孩的妈妈汪女士要求拿回自己的金吊坠,但不愿退还孩子之前拿的180元钱。而黄则认为,要说责任双方都有,至少也应该退还一部分钱。双方就此争执不下,汪女士报了警。

    随后,五一警务站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之后进行了调解。最终,黄退还了金吊坠,至于那180元钱,他说“就当自己买个教训”。对于犯错的女生,民警同样进行了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商家,凡是对来历不明的贵重物品,不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拿来的,都不要轻易回收,以免因小利而担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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