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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副总理:将对“凤凰号”船长和船主采取法律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92
核心提示:    当地时间7月5日下午发生的两起泰国普吉岛沉船事件已造成40人死亡,对剩余失踪者的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

    当地时间7月5日下午发生的两起泰国普吉岛沉船事件已造成40人死亡,对剩余失踪者的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6日,泰国英文报纸《民族报》(TheNation)报道称,泰国副总理巴逸(PrawitWongsuwan)称,将对造成此次人员伤亡的主要船只——“凤凰号”船长和船只所有者采取法律行动。

    事发时,“凤凰号”船上据悉载有93名乘客和12名导游与船员。乘客大多来自中国。5日下午,“凤凰号”在返回普吉岛途中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

    7月5日,普吉岛风高浪急,当局已发出恶劣天气警告,有效期直至7月10日,并考虑禁止船只在大浪情况下出海。

    “我问他们为什么(无视警告)坚持出海,他们称,出海时并没有强风。”巴逸表示,“但是,气象部门已经发出预警,不要在7月4日至6日间离岸出海,他们没有听。”

    “船长和船主未能留心当局的预警,贸然出海,因此他们将承担责任。”巴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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