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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15日起禁售无3C认证电动自行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72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杨滨)明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未获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将无法在市场上继续销售。  &nb

    本报讯(记者杨滨)明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未获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将无法在市场上继续销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昨天发出公告,电动自行车将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管理。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过渡期,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8年8月1日起,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产品CCC认证委托,各省级质监部门停止受理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经受理的办理终止手续。2019年4月14日,省级质监部门注销全部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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