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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 支持有条件小区加装电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30  浏览次数:87
核心提示:    省住建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各地将于7月底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省住建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各地将于7月底完成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道修缮、绿化美化项目改造,重点解决群众生活难题,整治小区环境。    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对象主要针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且短期内无法纳入拆迁改造的住宅小区。    据悉,各地将在7月底前对所辖区老旧小区的房屋建筑、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整治需求等开展全面排查和摸底,在摸底基础上,选择10-20个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小区开展试点示范。通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弱电、道路、消防等改造提升项目,重点解决群众的用水、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以及环境整治等问题,通过楼道修缮、绿化美化、增建文体设施、扩充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等,对小区的建筑物和小区环境进行适度提升。有条件的小区还能同步考虑加装电梯、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省住建厅要求,试点工作应建立政府引导、社区组织、居民参与、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居民意愿,以街道办为实施主体,统筹标准建设。各地应加紧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张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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