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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处置上百吨危险废物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次数:89
核心提示:    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李文君男子非法处置上百吨燃料油并销售给他人。近日,福建省闽侯人民法院对该案进
    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李文君男子非法处置上百吨燃料油并销售给他人。近日,福建省闽侯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退出的非法所得人民币63000元依法予以没收。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7日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收集轮船维修和车辆维修厂的废弃机油,通过所购买的简易加工设备进行蒸馏和提存,非法从事废机油提炼成品燃料油业务。期间,张某雇佣工人共提炼出105吨成品燃料油销售给连江渔船客户,获利约人民币63000元,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直接排入一处未采取任何环保治理措施的外部环境。    案件审理期间,张某从有资质修复企业中自行选择修复企业直接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出资委托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处置厂内剩余的50余吨机油,并退出所有非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5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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