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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部门:慎食赤潮海区贝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浏览次数:89
核心提示:    新华社福州6月13日电(记者陈弘毅)福建省食药监局日前发布消费警示称,福建近期发现两起有毒赤潮,消费者
    新华社福州6月13日电(记者陈弘毅)福建省食药监局日前发布消费警示称,福建近期发现两起有毒赤潮,消费者应慎食赤潮海区的贝类等水产品。    通报称,据福建省赤潮灾害监视监测网报告,近期福建连江和石狮海域发生赤潮。目前,福建连江后湾至同心湾海域有毒米氏凯伦藻赤潮仍在持续,石狮海域链状裸甲藻赤潮面积明显缩小。    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和各经营企业、餐饮单位、消费者在购买贝类等水产品时,应选择去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尽量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消费者在赤潮毒素暴发高峰期不要采捕、购买、食用野生的贝类。如发现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请尽快就医。    另外,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烹饪贝类时,一定要煮熟煮透,高温下会大大降低微生物污染所造成的食源性风险;避免食用贝类周边内脏、生殖器及卵子等发黑的部位;尽量减少食用频率,单次食用量不宜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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