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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为敲诈钱财竟在官员私家车上偷装定位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82
核心提示:    为敲诈钱财竟在官员私家车上偷装定位仪    长沙天心:四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为敲诈钱财竟在官员私家车上偷装定位仪    长沙天心:四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张志颂 高洪)在官员的私家车上装定位仪,然后尾随跟拍,再利用拍到的“违法违纪”照片或视频敲诈钱财。近日,设计这样一条“致富路”的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犯罪嫌疑人李某曾因帮人收账,接触到了可以收集车辆行踪轨迹的定位仪,李某意识到这是一条“发财致富”的门路。    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某纠集刘某、阳某和王某商量,打算找一些四五十岁的领导干部,然后在其私家车底部安装定位仪,跟踪他们,看他们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的话就马上拍照、录像,然后拿着拍到的证据找当事人要钱,不给钱就威胁曝光。“如果抓住了他的把柄我们就可以要挟他搞点生活费,或者是让他将一些工程送材料的事交给我们做。”3人听后与李某一拍即合,遂由李某提供定位仪等作案工具,他们约定事成之后李某分4成,其余3人各分2成。    随后,李某等4人到长沙市内的多个企事业单位踩点,先后物色了6名作案对象,在其所有的6辆私家车底盘上安装了带有强磁性的定位仪,并进行跟踪拍照。    今年3月14日下午,因定位仪电量问题,阳某、刘某在湖南省某国有企业地下车库更换定位仪时被保安发现,后4人相继被警方抓获归案。    到案后,4人均对以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跟踪、偷拍、窃听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均辩称其既未向被跟踪、偷拍、窃听的对象索要钱财,也未实际从他人处取得财物。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还包括行踪轨迹。4名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偷拍到他们想要的内容,因此还来不及实施敲诈勒索,但是他们以实施犯罪为目的跟踪车辆、获取他人行踪轨迹,情节严重,已经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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