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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委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94
核心提示:    本报讯(通讯员马庚平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平凉市监察委员会与该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

    本报讯(通讯员马庚平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平凉市监察委员会与该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存在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及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等3种情形的,检察机关认为需要移交监察机关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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