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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推出惠港新举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3  浏览次数:105
核心提示:    本报香港8月2日电(记者张庆波)国家艺术基金日前宣布将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项

    本报香港8月2日电(记者张庆波)国家艺术基金日前宣布将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项目申报,推出三项支持港澳台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措施。香港中联办今天表示,国家艺术基金的惠港举措将进一步促进香港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动香港与内地的文化交流合作,更好引导香港文化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据悉,国家艺术基金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和学习的香港艺术工作者开放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受聘于内地(大陆)艺术单位、机构,或受聘、就读于内地(大陆)高等院校等,聘期或学籍满一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香港艺术工作者,接受申报的时间为2019年上半年。资助范围包括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等。同时,对内地(大陆)艺术单位、机构与香港艺术机构合作申报的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将给予重点关注。目前,已有香港艺术机构与内地机构合作,由内地机构向艺术基金申报了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成立,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成立5年来,高度重视对港文化交流合作,共资助在香港开展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演出展览香港艺术家作品的传播交流项目7项,资助资金1130万元人民币。同时,香港艺术家参与了15个资助项目的剧目创作、授课教学和项目策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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