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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再取消和调整345项行政职权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2  浏览次数:103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345项,新列入行政职权事项57项。

    省政府此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内容较多,涉及省工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等多个部门。同时,原省地税局的行政职权事项不再列入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记者注意到,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涉及省工信委的“开办煤矿审批”、涉及省财政厅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涉及省旅游局的“领队资格核准”事项均已取消,取消审批后,将由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新列入的57项行政职权事项中,包括了涉及省农业厅的“农药生产许可”“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还列入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国内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备案”“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等53项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事项。(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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