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1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1号),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浙江省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浙江省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5号,邮政编码:311700。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另设环湖北路办公区,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政编码:311700。
    二、纳税人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可以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淳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淳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政编码:311700。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稽查局另设临时办公区,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5号,邮政编码:311700。
    四、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原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原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