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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00条”较商务部负面清单有四大特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1  浏览次数:49
核心提示:滚动播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东方网记者夏阳、刘晓晶7月11日报道:在今天举行的“成都扩大开放100条”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发

滚动播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东方网记者夏阳、刘晓晶7月11日报道:在今天举行的“成都扩大开放100条”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民针对记者有关“成都扩大开放100条和商务部2018负面清单相比,那些是成都独有的?”的相关问题时表示,从内容比较来看,成都“100条”有四大特点。

  朱民介绍,“成都扩大开放100条”有四个特点,一个是不限于投资领域的开放。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主要是聚焦投资领域的。“100条”除了投资领域还包括贸易、投资环境相关的建设。

  二是,这次“扩大开放100条”开放纬度更加丰富。新版的负面清单只列明了股比要求,“成都扩大开放100条”既落实国家负面清单,也不限于这些方面。修改完善上交所发行规格,让更多的企业在上交所上市。再比如说允许在沪外资银行通过市场评价方式,获得债券的主承销商的资格。

  三是,对内对外的开放是同步推进的。

  四是,突出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这是“100条”里特色非常明显的。比如说自贸试验区里有很多开放事项,实际上就是自贸试验区前期的探索、经验的复制推广。据统计,直接写自贸试验区有7条,比如说扩大开放领域覆盖范围等。还有一些举措虽然没有显示自贸试验区,但主要承载地在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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