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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郁闷烧秸秆 报复社会获刑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1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    只因喝完酒后心中烦闷,两次点燃他人秸秆。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
    只因喝完酒后心中烦闷,两次点燃他人秸秆。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宝刚有期徒刑三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王宝刚妻子于一年前离家出走,这使本就性格较内向的王宝刚更加少言寡语。他经常喝酒排解压力,思想也变得极端,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今年2月10日21时许,王宝刚独自在家喝完酒后,感觉心中烦闷,便从家中出来,来到同村居民包某家后院,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包某家秸秆垛点燃。2月13日凌晨,王宝刚再次喝完酒心情不畅,便来到村里一块空地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李某家秸秆垛点燃。经鉴定,被烧毁的秸秆价值共3520元。    法院认为,王宝刚第一次在村民家后院点火,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第二次在村里空地前实施点火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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