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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改成效:到医院买药的患者明显增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82
核心提示:    到医院买药的患者明显增多    2017年4月1日,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取消药品
    到医院买药的患者明显增多    2017年4月1日,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步实施。该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医院的药品价格是不是降低了?哪些服务价格又上涨了呢?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成效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陕西省物价局服务业价格处处长周玉能表示, 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省物价局进行了跟踪监测,总的来看,医疗价格改革后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改变。    医院药品价格降低了。改革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省物价局对19家样本医院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医院药品收入55.66亿元,同比减少2.18%;药品占比33.70%,同比降低4.52个百分点。改革后,患者到医院买药比改革前明显增多。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改革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平均降低20%,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2%。省物价局对19家样本医院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在医院医疗收入中检查、化验、卫生材料、药品占比74.20%,同比减少4.01个百分点。    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了。改革后,医院的诊查、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提高28%。省物价局对19家样本医院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在医院医疗收入中诊查、护理、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入占比25.80%,同比增加4.01个百分点。提高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对只开药不诊查的患者,保留了方便门诊挂号费,明确规定医院按最高不超过每次1元收取,既方便了广大患者,又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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