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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在高速路上倒车 被记12分罚款200元(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105
核心提示: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罗某在南友高速公路上倒车被查处。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李金水供图    广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罗某在南友高速公路上倒车被查处。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李金水供图    广西新闻网崇左6月29日讯(通讯员 李金水)6月25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民警在渠旧收费站及时查处一辆在G7211南友高速公路上倒车的重型自卸货车,并对驾驶员罗某进行严厉处罚。    6月25日22时许,该大队组织警力在渠旧收费站组织开展夜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悬挂车牌为桂F的重型自卸货车正在渠旧收费站内的匝道进行倒车,货车在倒车过程中横穿路面还撞到路边的护栏,给后方即将驶出高速公路的车辆带来了极大的危险,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进入收费站内要求该车驶出收费站进行检查。    经询问,该车司机罗某自称由于一段时间没有开货车了,担心自己驾驶的货车存在违法行为,在即将驶出渠旧收费站时发现有交警在收费站外设卡检查,为了逃避检查就想调头驶离收费站,由于比较紧张,在倒车过程中还碰撞到路边护栏。民警对驾驶员的证件进行了检查比对,确认该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和该车手续真实合法,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但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行为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罗某的驾驶证记12分,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对于涉及到的路产损害交由高速路政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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