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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取消预扣税?税法新规颁布 这种企业要开心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5  浏览次数:96
核心提示:    中国侨网6月25日电 据缅甸金凤凰中文报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8日,缅甸计划与财政部发布2018年第47号通令宣
    中国侨网6月25日电 据缅甸金凤凰中文报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8日,缅甸计划与财政部发布2018年第47号通令宣布,根据《收入所得税法》第16(b)款的授权,经联邦政府同意,发布新的预扣所得税(withholding tax)标准。根据通令,新标准将取代2017年5月22日发布的通令标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    根据大幅调整后的新法规,缅甸常居公民、常居外国人以及居民企业将免除预扣所得税。而缅甸政府、国营企业的招标采购、经营服务业务,以及非居民企业则不再免税范围之列,仍需要预扣所得税。    此外,新标准将居民企业的预扣所得税起征点大幅下调至了100万缅元,此前这一数字是150万缅元,而对于非居民企业则没有起征点限制。    据悉,自2016年缅甸经济出现下滑以来,缅甸企业家多次向当局部门提出减免预扣税的请求,但期待并未得到实现。对于吴梭温出任计划与财政部部长后的第一把火,缅甸工商联主席耶敏昂表示,这是缅甸私营企业努力争取的胜利。    有企业家表示,政府此举将使中小型企业重新焕发活力。有评论称,预扣税的调整,可以降低缅甸境内的交易成本,便利交易双方,但是否能够真正刺激缅甸中小型企业的活力,促使经济复苏,仍需要观察当局新政的具体落实和执行状况。    注: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缅甸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是实际管理机构在缅甸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并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缅甸境内,但是在缅甸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缅甸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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