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樱花 » 湖北 » 荆门 » 正文

试车时将万元摩托开走 男子涉嫌抢夺被取保候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    男子陆某在来宾高新区青年创业园附近试车时竟然把别人的摩托车开走,虽然后来其认错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男子陆某在来宾高新区青年创业园附近试车时竟然把别人的摩托车开走,虽然后来其认错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还是因为涉嫌抢夺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20多岁的陆某是兴宾区石陵镇人,有一次他上网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帖称,要卖一辆摩托车。陆某觉得这辆摩托车外形不错,应该值钱,于是就想把这辆车弄到手,再转手赚点差价。5月17日,他自称是来宾高新区青年创业园某企业的员工,邀请卖主卢先生到创业园附近试车。    卢先生想反正是要卖车,试试又何妨。于是依约来到约定地点,并将摩托车交给陆某试车。“当时我想,他是这里的员工,又有他的QQ号、电话号码,应该不会有事。”然而,卢先生等了半天,不见陆某回来,于是赶紧报警。“这辆摩托车是我于2016年6月以16800元的价格购买,现折合价值约10000元。”卢先生心疼地说。    “接到报案后,我们迅速开展侦查工作,追查陆某的真实身份信息,并开展追捕工作。”来华派出所所长覃其奎说。5月18日,陆某的家人发现陆某的行为后,立即劝其投案自首,来华派出所民警随后打来电话劝其自首,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天陆某主动到市公安局石陵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后,石陵派出所把陆某移交至来华派出所审理。    经审查,陆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交代了摩托车藏匿位置,来华派出所办案民警根据陆某的交待,迅速赶往摩托车藏匿地点将车拉回派出所,并通知卢先生到派出所认领。    由于拿回了车,加上陆某投案自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久前卢先生对陆某的行为表示谅解。鉴于陆某投案自首并取得卢先生的谅解,虽然因涉嫌犯抢夺罪被,最终其被取保候审。
 
 
[ 樱花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樱花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