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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    长沙晚报记者 刘琼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发文,要求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长沙晚报记者 刘琼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发文,要求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那关于公积金提取,你真的了解吗?昨日,记者特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予以介绍。    1.问: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①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②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③无房户支付房租的;④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⑤退休的;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⑦出境定居的;⑧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⑨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问: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后,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    答:借款人按照公积金中心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    3.问: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    答: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为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网上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为职工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APP→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关于各类提取公积金所需提供的资料,职工可登录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还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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