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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法院率先试行办案全流程无纸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84
核心提示:    法制网深圳5月21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肖波为贯彻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省
    法制网深圳5月21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肖波为贯彻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省“智慧法院”试点工作任务,今年深圳法院继续推进智慧法院三年规划,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果,并确定盐田区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开展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自5月18日开始在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范围内试行办案全流程无纸化。    所谓无纸化办案,就是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立案、审理、合议、裁判至结案、归档等办案各环节业务依托省院综合业务、电子卷宗系统等办案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纸质卷宗材料不再流转,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相对于传统主要依赖纸质卷宗办案模式而言,无纸化办案具有线上办案安全便捷、审判效率叠加提升、智审助力法官减负、审判进程保真留痕、诉讼体验升级革新等五个方面的突出优势。    据了解,为保障无纸化办案有效运行,确保电子卷宗材料能有效代替纸质卷宗材料,近年来,深圳中院与各区院共同研发了电子卷宗系统、新鹰眼执行综合平台、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等多个办案系统,并积极打通与省院综合业务系统的数据链接,为无纸化办案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经过长时间认真准备、周密调研,盐田法院出台了以《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程》为核心,以《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卷宗材料保管及借阅暂行办法》、《案件材料同步扫描及流转工作规程》等四个文件为配套“1+4”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纸质诉讼材料同步电子化机制。严格规定了将电子诉讼材料或当事人提交的纸质诉讼材料扫描为电子材料的上传时限、工作要求,明确办案人员对材料审核的职责。同时,集中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纸质诉讼材料扫描与上传工作,对扫描材料的参数规范、图像处理等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确保电子卷宗中的电子材料及时、准确、完整。    二是纸质卷宗材料集中保管机制。实施无纸化办案后,对于在诉讼过程中确实需要暂时保管的纸质诉讼材料,盐田法院采取专门场所、专业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实现纸质卷宗材料的妥善保管、分类储存、定位查找以及按需借阅。    三是电子卷宗材料分段核查机制。根据诉讼过程中不同办案人员在不同阶段接收各类材料的情况,通过制度规定,明确立案人员、法官助理、承办法官及档案管理人员,在不同的阶段,对上传的电子诉讼材料的真实性、准确度进行严格核查,保证电子诉讼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电子诉讼材料能完全满足庭审需求,符合归档标准。    四是电子诉讼档案随案生成机制。通过对电子诉讼材料采集命名、分类、挂接等技术规范的规定,无论是扫描上传的材料,还是法院在办案系统中制作的法律文书以及即时生成的各类笔录,随时进入办案系统,案件办理完结后,可以根据系统设置的归档目录顺序,自动排序,法官助理比对核实后,自动加盖电子页码,自动转化为电子诉讼档案,法官助理整理耗费大量时间整理纸质卷宗提交归档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据悉,盐田法院率先试行无纸化办案,是该院主动运用新科学、新技术,积极构建审判工作运行新模式的一次探索与实践,对于促进和提升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为人民法院真正实现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加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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