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樱花 » 河北 » 廊坊 » 正文

上林县五名男子用石头暴力袭警 涉嫌妨害公务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81
核心提示:    以保护环境为由索要赔偿款,上林县的樊某江等人扣押正在作业的两台挖掘机,还在警察到场维持秩序时抛砸石块
    以保护环境为由索要赔偿款,上林县的樊某江等人扣押正在作业的两台挖掘机,还在警察到场维持秩序时抛砸石块,导致现场2人受伤。5月18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樊某江等5人妨害公务一案。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16日,上林县巷贤镇六联村某庄的群众以上林县大庙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开发大庙江生态旅游景区项目破坏了某庄的山林、河道没有得到赔偿为由,扣押了旅游公司正在某山作业的两台挖掘机。    事情发生后,上林县巷贤镇政府组织镇综治办、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与旅游公司代表一起,多次前往该庄与群众沟通归还挖掘机事宜。2017年5月25日上午,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庄,动员群众归还挖掘机事宜,在欲开走挖掘机时受到该庄群众的阻止、推搡,工作人员随后报警。    公安干警到达后,向村民表明身份、宣布执法及拉开警戒线,要求聚集的村民离开警戒区。在公安人员将警戒区内滞留的村民强行带离时,被告人樊某江、樊某、樊某军、樊某仁、樊超某等人跑上该庄的原小学教学楼顶,用事先准备的石头砸向公安干警,造成2人受伤、2张防爆盾牌被砸坏。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樊某江等5人以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陈相 陈燕)
 
 
[ 樱花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樱花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